
最討厭你這種人。
如果不是有現成的例子,我絕不會回答你這個問題,因為問題毫無營養,只說明你的無聊無知和低趣味,關鍵是不知死活。
我小區就有這麼個傻貨。
女友因性格不合與他分手后,他懷恨在心,就加她現任男友炫耀拿到了她的第一次,并百般羞辱人家。
誰承想現任男友性格剛烈,直接狠狠揍了他一頓,并把他無恥的聊天記錄打印出N份,跑到他的單位人手一份,鬧騰的他壞了名聲,最后他識趣辭職。
現任男友不止如此,一氣之下與女的分手了。
女的知道是他作梗才導致她分手,年齡快30歲了,悲憤之下與他杠上了。
之后,他但凡去一個新單位,她都會跑到他單位罵他始亂終棄、家暴之類的,總之折騰的該單位讓他離職為止。
只要他談對象,她都會跑到女方那邊敗壞他始亂終棄、家暴之類的,總之每一任女友都被拆散。
至今這男的36歲了,要正式工作沒正式工作,要女朋友沒有女朋友,活得那叫一個慘不忍睹。
世界上分為四種人,舍己為人、利人利己、損人利己、損人害己。
前三種人都可以理解,唯獨損人害己者最可惡且傻,而你恰恰是第四種人。
分手見人品,你理應祝她幸福各自安好,而非像你這般去破壞人家的幸福。
你去找她現男友炫耀,如果與前女友分手是你造成的,說明你是始亂終棄的人;如果是前女友提出分手,說明她看透了你的不堪,是你罪有應得。
假如想挽回前女友,你這種極端的方式更是大錯特錯,你破壞了她的幸福,她只會咬牙切齒的恨你,怎麼可能會對你回心轉意,真不明白你這麼折騰到底圖啥。
你破壞了人家的幸福,你覺得他倆會放過你嗎,如果他們是極端的人,恐怕會瘋狂報復你,甚至會要你的命。
只有蠢而壞的人才會做損人害己的事,故建議你不要損人害己,否則我這個故事沒準就是你的結局。
我是 @燈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