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媽媽你在哪,我害怕,我好餓……」
一個3歲的小女孩,正痛哭流涕的捶打著家里的大門,眼神里全是恐懼。
她就是2003年《餓死幼女案》中的主人公——李思怡。
李思怡在家中整整餓了17天,當警察發現后,她的尸體已經腐爛。
李思怡到底經歷什麼,她的媽媽到底去了哪?
為何後來兩名員警被判了刑?
李思怡出生在1999年,她的母親叫李桂芳,父親不詳。
在李思怡出生之前,李桂芳有過一段婚姻。
因為前夫入獄,所以他們就離了婚。
失婚后,李桂芳就開始在社會上游蕩。
沒過多久,她就成為了一個「癮君子」。
那時候李桂芳心里并沒有寄托,她拿著老父親的500元退休金每天混混沌沌的過日子。
直到有一天,李桂芳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。
那一刻,她身上萌生出一種母愛。
于是李桂芳便把這個孩子生了下來,取名李思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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